付克天与李春、宿州市中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皖1323民初1269号
判决日期:2021-02-28
法院:安徽省灵璧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付克天与被告李春、宿州市中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环亚医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灵璧县中医医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收到本院预交诉讼费通知后,未在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长张平
人民陪审员庄志梅
人民陪审员马杰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耿婷
书记员刘文灿
判决日期
2021-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