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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普天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028-87877000
注册时间:1994-10-01
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新航路18号
简介:
电线电缆、光纤光缆、线缆专用材料、辐照加工、电缆附件、专用设备、器材和各类信息产业产品(国家限制、禁止类除外)的器件及设备的技术研发、产品生产、销售和服务,电器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及相关配套服务;设计与安装: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小区楼宇弱电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通信工程及设备(上列范围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批发零售:通信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装置),照明器具,电工器材,仪器仪表,电子测量仪器,电子元器件,输配电及控制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塑料制品,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日用百货;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自营商品及其同类商品的进出口;自有房地产、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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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普天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玖豪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其他其他裁定书
案号:(2020)川0191财保351号         判决日期:2021-02-28         法院: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成都普天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重庆玖豪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名下财产在430426.9元范围内予以保全,担保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出具保函保单一份在430426.9元范围内为此保全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对被申请人重庆玖豪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名下财产在430426.9元范围内予以予以查封、扣押、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不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不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期限不超过三年。申请人如需续行保全,须在保全期限届满的十五日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续保申请导致保全措施自动失效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合议庭
审判员程为清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书记员谭志文
判决日期
2021-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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