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军与中铁磁浮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辽0203民初2361号
判决日期:2021-05-15
法院: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建军与被告中铁磁浮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9日立案后,原告王建军于2021年5月11日向本院递交撤诉申请,申请撤回对被告中铁磁浮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王建军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原告已预交),由原告王建军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马世艳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法官助理张骐
书记员郎玉婉
判决日期
2021-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