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明汽车电器有限公司与重庆理想智造汽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案号:(2020)渝01执2357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5-14
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关于申请执行人重庆市大明汽车电器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重庆理想智造汽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20)渝01民初645号民事判决书和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于2020年11月25日以(2020)渝01执2357号案件立案执行,立案执行标的为本金1050000元及利息等。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向申请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在执行中,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不动产、车辆、股权等进行了网络查询,本院暂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同时,本院对被执行人进行了传唤、查找,但被执行人未申报财产,本院也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未提供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现本院对被执行人已限制了高消费,并将上述执行情况告知了申请执行人
判决结果
终结本院(2020)渝01执2357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
若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具备处置条件时,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恢复执行的标的为本院(2020)渝01民初645号民事判决书未执行到位的金额。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余华
审判员王兵
审判员徐红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八日
书记员唐铭
判决日期
2021-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