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与上海珀丽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温州东信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沪0115民初61691号
判决日期:2021-05-14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中信期货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上海珀丽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温州东信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于2020年8月24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被申请人上海珀丽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温州东信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4475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并已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上海珀丽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温州东信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4475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周军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陆丽鹏
书记员沈珺
判决日期
2021-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