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双兴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粤0305民初5132号
判决日期:2021-05-13
法院: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高双兴与被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0年7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起诉的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高双兴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10067.42元,因撤诉结案,减半收取为5033.71元,由原告承担(原告向本院预交受理费10067.42元,本院退回原告5033.71元)
合议庭
审判长徐希
人民陪审员林妙容
人民陪审员宋歌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梁玮珊
判决日期
2021-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