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鹏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灵宝市函谷关镇西留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豫1282执362号
判决日期:2021-05-12
法院: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河南省鹏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灵宝市函谷关镇西留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经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灵宝市函谷关镇西留村村民委员会于2021年5月30日前给付河南省鹏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5000元,剩余款项2021年9月30日前全部付清
判决结果
终结(2019)豫1282民初5132号民事判决书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赵学仁
审判员闾建平
审判员王帅锋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书记员王国栋
判决日期
2021-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