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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开物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6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叶盛扬
联系方式:020-82510113
注册时间:2010-05-13
公司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北路109号、113号201房
简介:
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力资源培训;就业和创业指导;建筑物清洁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服务;监控系统工程安装服务;停车场经营;公共设施安全监测服务;保安器材销售;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消防设备、器材的零售;绿化管理、养护、病虫防治服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物业管理;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开展网络招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人力资源信息服务;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职业介绍信息服务;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保安培训;劳务派遣服务;保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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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锦韶与广州市开物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案号:(2021)粤07民终426号         判决日期:2021-05-12         法院: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谭锦韶因与被上诉人广州市开物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物保安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2020)粤0705民初550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1月14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谭锦韶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2.开物保安公司支付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违法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的损害;3.用人单位赔偿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违法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的社会保险待遇损失。事实和理由:谭锦韶提供广州市黄埔区劳动行政部门在2019年12月24日作出的处理决定和处理结果内其中一项是责令开物保安公司开具离职证明给谭锦韶,另一份证据是开物保安公司强行持有至今的一式一份有效劳动合同书,里面双方约定必须通过书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才可以确认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其他形式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开物保安公司没有任何效力,开物保安公司违法违约违规违诺多项严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至今。二、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并且在民事判决书内描述错误或者错误认定,在一审时只有谭锦韶提交了多项证据,而开物保安公司并没有提交任何证据,也没提交任何证明,更没有任何法理根据可以证明其无需依法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无需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等。一审法院故意错用证据举证规则,开物保安公司答辩时仅一句“不认可”就无需提供任何证据,无需任何法律依据,也无需承担法律和经济赔偿,损害了谭锦韶的正当合法权益。在一审法院审理本案时谭锦韶补充提交一份新的证据《开物保安公司微信工作群截图》,这份证据足以将本案开物保安公司绳之以法。本案开物保安公司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对劳动者造成的损害远远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的法律规定的范围,造成劳动者的损害也远远超过本案劳动者向开物保安公司主张的赔偿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新会仲委及仲裁员、一审法院及审理人员在审理、裁决、判决本案时完全未有审问开物保安公司有无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从2019年1月1日至今,开物保安公司继续违法违诺未为谭锦韶办理任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等手续,至今未依法为谭锦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要求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书面证明、离职证明、办理离职手续、社会保险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开物保安公司违法至今未向谭锦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因此谭锦韶证明不了与开物保安公司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了劳动合同,而开物保安公司也因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的法律规定不能聘请招用谭锦韶,谭锦韶是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且具有和持有机械助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士,开物保安公司违法以及未依法向谭锦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之前开物保安公司给谭锦韶造成损害,损害方面甚为广泛,主要的有大学学历机械助理工程师每月每年的工资报酬、每月每年的社会保险等等,通常互联网上的案例是以另一开物保安公司的招用或录用或聘用通知书来代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的法律规定和代替劳动者其他证据而判决开物保安公司承担赔偿劳动者责任,而本案的劳动者无需依据另一用人单位的招用或录用或聘用通知书来要求以及计算开物保安公司应当承担的具体赔偿,原因和理由以及证据证明亦甚是简单,因为谭锦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具有和持有机械助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士,全国以及广东省内各家合法正规企业开物保安公司均有机械类工程师的月薪报酬范围可供参考计算,即是谭锦韶学历和资格的人才市场参考价。二是因为谭锦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开物保安公司或者劳动者本人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根本是口说无凭,不是口头上说说开物保安公司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了劳动合同关系而其他新的开物保安公司就相信,劳动者到新的开物保安公司应聘就职或者与新的开物保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均是要提供开物保安公司依法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作为证明、离职证明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劳动者档案等等,无此书面证明以及离职手续的证明和书面材料,新的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的法律规定当然不会冒用工风险聘请谭锦韶,三是因为开物保安公司在微信工作群内下发了通知,广州市开物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处理解除劳(动或合同)关系才能同新雇主签订新合同”,也就是说,谭锦韶有这个证据,有这个通知要求,谭锦韶甚至无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的法律规定证明开物保安公司不会违法冒用工风险聘请招用谭锦韶,因为广州开物保安公司这个通知就是证据证明了谭锦韶根本不可以在广州开物保安公司为谭锦韶处理解除劳(动或合同)关系前与新的保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因为广州开物保安公司这个通知要求,即是本案的证据证明,而新的用人单位得知这些情况也一定不会出具录用或聘用或招用通知书给谭锦韶。在本案中当然是要依法要求开物保安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至于为何要从2019年1月1日开始计算至2021年12月31日即是三年时间的经济赔偿范围,本案立案时已经是2020年8月份,劳动者第一次第一件劳动争议案立案仲裁是2019年3月22日开庭审理,一直不服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是超过16个月时间,根据开物保安公司死不认错,拒不依法承担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拒不与劳动者达成和解的强硬态度形成的经验不难预料本案有可能超过16个月的处理时间,而开物保安公司多项违法违规违约违诺严重损害了谭锦韶正当合法权益而需要继续依法追究,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再加上16个月时间最终结案,所以本案计算要求开物保安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时间范围暂定是三年时间,由于开物保安公司违法未依法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谭锦韶造成损害是动态而延续的,止于开物保安公司依法承担在整段劳动关系内违法违约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后,依法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法律规定为谭锦韶办理离职手续等。 开物保安公司辩称,开物保安公司已依照判决作出赔偿。 谭锦韶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判令开物保安公司支付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违法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赔偿金292500元;2.判令开物保安公司为谭锦韶缴纳2018年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社会保险费。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谭锦韶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谭锦韶负担。 二审期间,谭锦韶提交新证据:1.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决定及结果;2.《劳动合同书》,上述证据证明开物保安公司违法开具离职证明。开物保安公司未提交新证据。经审查,对谭锦韶在二审提交的前述证据,本院将结合本案争议焦点的处理置后评述。 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确认
判决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谭锦韶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合议庭
审判长陈雪娟 审判员李翔 审判员冒庭媛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法官助理林愈 书记员谭秀萍
判决日期
202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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