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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利华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高颖来
联系方式:022-66267799
注册时间:2001-06-25
公司地址:天津开发区睦宁路7号院3楼 最新年报地址
简介:
许可项目: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消防技术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劳务派遣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五金产品零售;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环保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办公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五金产品批发。(除依法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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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利华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津0113民初7117号         判决日期:2021-05-12         法院: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天津格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天津市利华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天津格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冻结被申请人天津市利华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926924.99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同等价值的财产。申请人天津格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已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天津市利华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926924.99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同等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天津格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先行垫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吕丽萍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八日 书记员王毅炜
判决日期
202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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