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继洲与朱峰、安徽伟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皖1322民初2928号
判决日期:2021-05-11
法院:萧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刘继洲与被告朱峰、安徽伟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伟达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刘继洲于2021年4月1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安徽伟达劳务有限公司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刘继洲撤回对被告安徽伟达劳务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在本案调解书中确定
合议庭
审判员张学堂
二〇二一年四月七日
法官助理何海燕
书记员李芷君
判决日期
2021-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