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10昆山盛华混凝土有限公司与南京城建生态环境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苏0583民初6210号
判决日期:2021-05-11
法院: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昆山盛华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城建生态环境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1日立案受理。原告昆山盛华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昆山盛华混凝土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716元,减半收取计3358元,保全措施申请费2325元,合计5683元,由原告昆山盛华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陆莺超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法官助理申冬亮
书记员刘思聪
判决日期
2021-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