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瑞安股份有限公司与洛阳市增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洛阳金隅城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豫0302民初217号
判决日期:2021-05-10
法院: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国泰瑞安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洛阳市增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洛阳金隅城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原告国泰瑞安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国泰瑞安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860元,由原告国泰瑞安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王志群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书记员冯亚格
判决日期
2021-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