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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东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844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0538-8621199
注册时间:2001-10-16
公司地址:泰安市迎胜村(迎胜西路)
简介:
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二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普通货运(有效期限有许可证为准);河道治理;土地整理;水泥制品、沥青产品、稳定砂、商品混凝土加工销售;城镇排水管道检测、评估、修复及非开挖清淤;城市垃圾清运;城市垃圾处理;城市垃圾分类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汽车、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服务;工程围栏加工、租赁及安装;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不含保安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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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新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泰安市东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鲁0902财保508号         判决日期:2021-05-10         法院: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泰安市新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保全被申请人泰安市东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价值88万元的财产。担保人泰安市瑞恒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向本院出具担保函,为该保全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泰安市东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在泰安银行营业部的存款88万元,账号为10×××07。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合议庭
审判员张百吉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书记员崔昌莹
判决日期
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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