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郑榕秀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闽0104民初686号
判决日期:2021-05-10
法院: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郑榕秀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3日立案。原告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7769元,减半收取计13884.5元,由原告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吴灵婧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书记员林彦琪
判决日期
2021-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