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机电安装有限公司、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粤0103执1509号
判决日期:2021-05-10
法院: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广州市机电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2020)粤0103民初13818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支付工程款本金2072019.58元以及违约金,并承担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714元及本案执行费25316元的义务。本院于2021年2月3日立案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因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分期还款
判决结果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2021)粤0103执1509号案终结执行。
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员刘凡丹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书记员梁诗韵
判决日期
2021-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