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荣盛富翔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浙0108民初522号
判决日期:2021-05-10
法院: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荣盛富翔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9日立案。原告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方晨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书记员王赟丹
判决日期
2021-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