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定恩,张于丽与杭州萧山振大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其他案由结案通知书
案号:(2021)陕0104执2019号
判决日期:2021-05-10
法院: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我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强定恩、张某某与被执行人杭州萧山振大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承包纠纷一案,2021年3月28日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被执行人杭州萧山振大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将全部执行案款7000元已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本案执行费50元被执行人杭州萧山振大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已交纳。申请执行人强定恩、张某某申请执行的(2020)陕0104民特353号民事裁定书执行完毕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通知如下:
本院作出的(2020)陕0104民特353号民事裁定书执行完毕
合议庭
特此通知
二O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判决日期
2021-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