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博胜脚手架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航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皖0203民初4395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5-10
法院: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安徽博胜脚手架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航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安徽博胜脚手架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安徽博胜脚手架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合议庭
审判长肖迹
人民陪审员黄英
人民陪审员陈为一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法官助理沐先龙
书记员周维丽
判决日期
2021-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