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源上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与安徽明远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皖0203民初1539号
判决日期:2021-05-10
法院: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北京生源上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明远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24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4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北京生源上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004元,由原告北京生源上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唐胜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王静
书记员汪涛
判决日期
2021-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