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汇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贞丰县教育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案号:(2021)黔2325执183号
判决日期:2021-05-09
法院:贵州省贞丰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贵州汇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贞丰县教育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据贞丰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黔2325民初2379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由被执行人贞丰县教育局支付申请执行人贵州汇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及利息合计人民币37205.51元及后期利息,并承担本案案件申请执行费458元及受理费380元。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贞丰县教育局已将上述执行案款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已领取)。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黔2325执183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4月26日结案
合议庭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判决日期
2021-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