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坤、中核动力兰州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甘01民终172号
判决日期:2021-05-08
法院: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黄坤因与被上诉人中核动力兰州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2020)甘0104民初218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审理过程中,黄坤于2021年2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回上诉的申请,并申请撤回一审起诉
判决结果
一、撤销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2020)甘0104民初2186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黄坤撤回起诉;
三、准许黄坤撤回上诉。
减半收取的一审案件受理费7980.75元,保全费5000元,由黄坤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5961.5元,减半收取7980.75元,由黄坤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张秉德
审判员冯稼耘
审判员张煜枫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
法官助理杨旺益
书记员孙晴
判决日期
2021-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