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上海市杨浦区土地储备中心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沪民申167号
判决日期:2021-05-07
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再审人上海东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因房屋补偿安置协议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沪02民终323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再审申请。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完毕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上海东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再审称,其依据《民事调解书》实际占有使用被征收房屋上海市市光路闸殷村XXX号,系争协议认定面积错误,损害其合法权益,故请求对本案提起再审
判决结果
驳回上海东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合议庭
审判长张吉人
审判员郭贵银
审判员邵春燕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书记员朱贤雯
判决日期
2021-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