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玥也幸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中船置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沪01民终3806号
判决日期:2021-05-07
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上海玥也幸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中船置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0)沪0115民初2672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4月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上海玥也幸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其已与被上诉人中船置业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为由,于2021年4月7日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
判决结果
准许上诉人上海玥也幸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二审案件受理费9196元,减半收取4598元,由上诉人上海玥也幸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方方
审判员赵鹃
审判员谷玉琴
二〇二一年四月七日
书记员胡蓉
判决日期
2021-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