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伟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渑池县果园乡南平泉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豫1221执832号
判决日期:2021-05-07
法院: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渑池县伟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渑池县果园乡南平泉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作出的(2021)豫1221民初17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2021年4月13日,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案款,该案已执行完毕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2021)豫1221执832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李俊锋
审判员李晓光
审判员张群芳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陈睿
判决日期
2021-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