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奇与北京星昊宠物服务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京0105民初23991号
判决日期:2021-05-07
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刘文奇与被告北京星昊宠物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刘文奇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本案按原告刘文奇撤回起诉处理;
二、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京朝劳人仲字[2019]第23094号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员徐悦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书记员刘柳
判决日期
2021-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