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源县东江水乡隆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河源市汇景嘉英置业有限公司、河源市汇景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案号:(2019)粤1625民初1693号
判决日期:2021-05-07
法院:东源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东源县东江水乡隆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河源市汇景嘉英置业有限公司、河源市汇景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汇景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宝瑞贸易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因原、被告已和解,原告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20693元(按简易程序收取),由原告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李衍军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法官助理黄丽静
书记员杨书劼
判决日期
2021-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