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千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渑池县伟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杨玉保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豫1221民初783号
判决日期:2021-05-06
法院: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义马千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渑池县伟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杨玉保、杨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1日立案后,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原告于2021年4月14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义马千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084元,减半收取2042元,由原告义马千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承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李小伟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书记员李豆豆
判决日期
2021-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