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广播电视台、湛江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粤民申12096号
判决日期:2021-05-06
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湛江市广播电视台(以下简称湛江电视台)因与被申请人湛江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湛江建安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8民终205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湛江电视台申请再审称,湛江电视台现提交一份由湛江建安公司出具的《申请付款报告》作为新证据,拟证明湛江建安公司曾于2009年4月8日向湛江电视台申请支付黄蜡石安装工程款19.8万元。湛江电视台已于2009年4月22日向湛江建安公司支付8万元的黄蜡石安装工程款,该笔款项应予扣除,故湛江电视台仅应向湛江建安公司支付黄蜡石安装工程款11.8万元及利息。二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据此,请求立案再审
判决结果
驳回湛江市广播电视台的再审申请
合议庭
审判长杨靖
审判员陈渊
审判员孙桂宏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梁琼文
判决日期
2021-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