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与酒钢集团酒泉天成风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甘0271民初4974号
判决日期:2021-05-06
法院: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酒钢集团酒泉天成风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19日立案后,原告于2019年11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703元,减半收取计351.5元,由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刘近坦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法官助理张海萍
书记员郑园
判决日期
2021-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