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三能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中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川0191民初1404号
判决日期:2021-05-05
法院: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撤诉经过
原告南充三能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向本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以双方已达成和解且纠纷已解决为由,要求撤回对被告中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并申请免缴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裁定事项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南充三能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中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予以免收
合议庭
审判员周航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书记员邓益
判决日期
2021-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