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 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010-50813111
注册时间:1994-01-15
公司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59号3号楼
简介:
对外派遣实施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区域地质调查、液体矿产勘查、气体矿产勘查、固体矿产勘查、水文地质调查、工程地质调查、环境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查、地质钻探;施工总承包;工程勘察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勘查、施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治理;承包水井、地热井钻井、坑探及隧道工程、桩基础工程、地下连续墙工程、软弱地基基础处理工程、特种钻凿工程、验桩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矿山与城市测量和地形测绘;地质工程监理与咨询;岩土水气样测试与评价;工程与技术研究;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与销售;勘探资料计算机处理;承包境外地质钻探、地基与基础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销售勘探设备、仪器仪表、建材、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木材、机电设备、非金属材料、有色金属矿产品、汽车;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工业专用设备的研制、制图;机械设备租赁;信息服务;物业管理与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城市园林绿化;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运。(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展开
刘海民与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钱国学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内0403民初843号         判决日期:2021-05-04         法院: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刘海民与被告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钱国学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1年3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刘海民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25元,由原告刘海民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刘晓红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于晓敏
判决日期
2021-05-04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