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与杨宗民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粤1971民初12551号
判决日期:2021-05-02
法院: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东莞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杨宗民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原告于2019年8月5日以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东莞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杨宗民的起诉。
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为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东莞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邹国雄
二〇一九年八月五日
书记员谢婉文
判决日期
2021-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