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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孙传广
联系方式:0417-3559016
注册时间:2003-12-19
公司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公园路11-2号627室 最新年报地址
简介:
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工业与民用建筑照明;普通设备及仪表安装、各种塔式起重机对外拆装、锅炉安装、采暖通风;给排水工程管道安装、房屋租赁、架具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货物仓储(除化学危险品)、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绿化工程及养护、助航设施维护;汽保设备研发、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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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华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钱玲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辽08民终356号         判决日期:2021-04-30         法院: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营口华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钱玲、营口宇洁物业有限公司、营口金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营口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李钢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2020)辽0804民初60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2020)辽0804民初601号民事判决书; 二、本案发回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营口华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45元予以退回
合议庭
审判长孟宪云 审判员徐丹 审判员姚望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法官助理朱庆圆 书记员高洋
判决日期
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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