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康云与沈其林、扬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苏0891民初1634号
判决日期:2021-04-30
法院: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杨康云与被告沈其林、扬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1年3月25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4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杨康云撤诉。
案件受理费76元,减半收取38元,由原告杨康云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邱敏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胡茜茜
判决日期
2021-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