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杰与永济市交通运输局、运城市康达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薛记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晋0881民初205号
判决日期:2021-04-30
法院:山西省永济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刘杰与被告永济市交通运输局、运城市康达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薛记兴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2日立案,原告刘杰于2021年4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刘杰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566.6元,由原告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尉继民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
书记员范海鹏
判决日期
2021-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