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市恒盛达建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施甸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号:(2021)云2328执495号
判决日期:2021-04-30
法院:云南省元谋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云南省楚雄市恒盛达建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施甸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即(2021)云2328执495号[执行依据为(2019)云2328民初649号民事判决书]一案,本案执行标的款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为35539.84元,申请执行费为433元,合计359972.84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施甸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已按判决书中确定的事项履行完毕,即本案依法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合议庭
特此通知
执行员田文忠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书记员李浩伦
判决日期
2021-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