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大连新瑞广告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辽0211民初1655-1号
判决日期:2021-04-30
法院: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反诉被告)大连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反诉原告)大连新瑞广告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大连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请求继续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大连新瑞广告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800000元。申请人大连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已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继续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大连新瑞广告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800000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相当于1800000元的其他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李世全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
书记员林雨欣
判决日期
2021-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