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平与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洪城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赣0191民初86号
判决日期:2021-04-30
法院: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周建平与被告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洪城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周建平于2021年1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周建平撤诉。
案件受理费3574元,减半收取计1787元,由原告周建平承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杨柳桃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刘梦婷
书记员??李亚萍
判决日期
2021-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