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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3134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0769-22897777
注册时间:2001-06-21
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路6号
简介:
智慧城市、智慧园区和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投资、运维与改造;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人工智能、量子通信、泛在电力物联网、云计算技术的开发;研发、制造与销售:无线通信设备、存储设备及系统、不间断电源、应急电源、通信电源、高压直流电源系统、稳压电源、电力一体化电源系统、工业节能及电能质量控制系统、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配套设备、数据中心产品与系统(包括列头柜、配电柜、机柜)、精密空调、光伏组件、光伏逆变器、汇流箱、交直流柜、控制器等装置、嵌入式软件、动力环境监控、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锂电池、复合储能系统、智能环保系统;太阳能发电系统及电站、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点、智能微电网、计算机网络系统、数据中心、建筑智能化系统解决方案的设计、集成建设、安装、调试、运营和维护;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技术咨询与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的除外);贸易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普通货运;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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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粤1971民初23349号         判决日期:2021-04-30         法院: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中,原告以与被告达成和解并妥善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为由,于2019年8月21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减半收取受理费28592.12元(原告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李琼 审判员陈慧娜 审判员黄淑娇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李银厚
判决日期
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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