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瑞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郭之英、刘元军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鲁1302民初16385号
判决日期:2021-04-30
法院: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山东海瑞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郭之英、刘元军、庄跃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9日立案。原告山东海瑞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2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山东海瑞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元,由原告山东海瑞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田艳梅
审判员姚俊鹏
审判员刘国良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书记员沈忱
判决日期
2021-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