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某某传媒有限公司、蚌埠某某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皖1282民初849号
判决日期:2021-04-30
法院:界首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某某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蚌埠某某管理有限公司、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后,申请人合肥某某传媒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合肥某某传媒有限公司、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829840元或者查封、扣押二被申请人同等价值的财产,并已提供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单保函,为申请人合肥某某传媒有限公司作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蚌埠某某管理有限公司、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829840元或者查封、扣押二被申请人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应铭
二〇二一年二月一日
书记员廖金芝
判决日期
2021-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