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湘1102执保160号申请人熊忠兵、周朝晖、孙龙、熊忠芳与被申请人湖南恒基建筑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保全结案通知书
案号:(2021)湘1102执保160号
判决日期:2021-04-30
法院: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熊忠兵、周朝晖、孙龙、熊忠芳与被申请人湖南恒基建筑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严兴昭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人熊忠兵、周朝晖、孙龙、熊忠芳于2021年4月22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湖南恒基建筑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严兴昭名下银行存款xxx元或相应价值财产,申请人熊忠兵、周朝晖、孙龙、熊忠芳并已提供担保。本院于2021年4月23日以(2021)湘1102财保124号民事裁定书,已冻结被申请人湖南恒基建筑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严兴昭名下银行存款xxx元,及查封被申请人严兴昭名下××××、××××车辆,保全事项已部分实施完毕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通知如下:
部分保全完毕
合议庭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判决日期
2021-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