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万仓与庄炜杰、铜川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陕0202民初389号
判决日期:2021-04-29
法院: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魏万仓与被告庄炜杰、铜川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日立案。原告魏万仓于2021年4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魏万仓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计400元,由原告魏万仓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王遂成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袁宇翔
判决日期
2021-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