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瑞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聊城中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鲁1502民初3677号
判决日期:2021-04-29
法院: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和瑞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聊城中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2日按简易程序立案后,本院向原告和瑞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通知书,限原告于收到交纳诉讼费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交纳诉讼费4400元,原告未在限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和瑞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席守田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刁文佼
判决日期
2021-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