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水支行与天水四方达园林果业有限责任公司、赵炬、王宏、甘肃金控天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甘0521民初655号
判决日期:2021-04-29
法院:甘肃省清水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水支行与被告天水四方达园林果业有限责任公司、赵炬、王宏、甘肃金控天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9日立案。原告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水支行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水支行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夏荃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法官助理曹建文
书记员肖丽敏
判决日期
2021-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