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鸿良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陕0927民初22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4-29
法院:镇坪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镇坪县鸿良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1日立案受理后,申请人于2021年1月25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在安康市天然气有限公司的未结工程款980000.00元。本院于1月25日依法裁定予以冻结后,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安康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已注销,致冻结不能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安康市天然气有限公司的未结工程款980000.00元的冻结。
案件申请费5000.00元,退还申请人镇坪县鸿良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张晓虎
二〇二一年二月一日
书记员李凤鸾
判决日期
2021-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