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南区勘察测量队、武汉宏博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鄂0113执742号
判决日期:2021-04-29
法院: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武汉市汉南区勘察测量队与被告武汉宏博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1日作出(2020)鄂0113民特34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义务人武汉宏博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履行义务,权利人武汉市汉南区勘察测量队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0年10月12日依法立案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
本院查明,被执行人武汉宏博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陡埠村江湾华庭有房屋
判决结果
一、查封被执行人武汉宏博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陡埠村江湾华庭房屋所有权(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员黄氢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书记员程敏
判决日期
2021-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