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浚源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与安顺市西秀区杨武布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黔0402民初1311号
判决日期:2021-04-29
法院: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河北浚源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诉被告安顺市西秀区杨武布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2日立案。原告河北浚源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安顺市西秀区杨武布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河北浚源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安顺市西秀区杨武布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582元,减半收取人民币3791元,由原告河北浚源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杨芳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
法官助理张彦
书记员颜修奇
判决日期
2021-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