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际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申请保全案件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沪0114财保18号
判决日期:2021-04-29
法院: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高路于2021年1月向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天际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213518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同月仲裁委员会将保全申请书等材料提交本院。担保人上海创业接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申请人提供人民币213518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天际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213518元(开户行、账号等财产线索见“财产保全申请书”),期限为一年。
本案财产保全申请费1587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当事人在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者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逾期不申请的,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合议庭
审判员居勇敏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朱烨
判决日期
2021-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