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金发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号:(2021)川1602执1283号
判决日期:2021-04-29
法院: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受理的执行的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移送执行的遂宁市金发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缴纳诉讼费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遂宁市金发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已将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2019)川16民终32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义务,即承担诉讼费10000元全部履行完毕,现予结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判决日期
2021-04-29